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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过程中什么是商标异议?
导读:商标注册的过程中出现商标异议商标异议是指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不应给予以注册的意见。

为什么商标会出现异议?
一、是与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商标争议的实质是争议人认为在后注册的商标,与其在先注册的商标权益发生冲突,即与其在同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或者已经在市场上引起消费者的误认,因而提出限制该商标使用商品范围或者撤销商标注册。
二、是认为该商标违反禁用条款。
什么情况下应当提出异议?
一、被他人抢注册
主要是商标意识较弱的公司,辛辛苦苦经营了十几年,却没有去注册商标,结果被他人抢先注册了,这样原来品牌的受益人会遭受巨大损失。
有企业在不同类别里,申请已有公司注册的相同或者类似商标,而商标的申请只要不同类就不冲突,所以可以获批。这就极有可能误导消费者,如果后方企业产品质量不过关,也会影响另一方公司的信誉。
三、已注册但被他人 进行混淆
还有一些人根本就是以混淆为目的来进行注册。山寨名牌的例子不胜枚举,中国文字真奇妙,可以玩的花样太多了。这都会对原权利人的品牌产生影响。
如果您对之前的商标提出异议,如果异议成立,您的商标需要重新申请。
或者可以在您商标驳回的时候参加驳回复审,并说明理由。因为商标驳回复审裁定的时间跟商标异议裁定的时间都需要两年左右,如果商标异议裁定异议成立,那么您驳回复审的商标会直接公告、发证。